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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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說明 Introduction

一、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

項目說明
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原則」(108.05.17修訂)及會議紀錄決議事項
收費標準初審費

替換類別5類以下5000元;
替換類別5類以上8000元

各類別替換項目審核評估費2000元/項
系列型式判定每增加1樣,該判定項目加200元
判定報告書(免費提供2份)1000元/份
準備文件

1.「原型式與變更型式對照表」請蓋大小章。
2.「原型式試驗報告書」整份報告書之掃描電子圖檔。
3.「原型式試驗報告書」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掃描電子圖檔
4.「引用型式試驗報告書」整份報告書之掃描電子圖檔。
5.「授權書」若有引用他家廠商報告書時,必須擁有該廠商之授權書(正本)。

二、建築用防火門裁樣比對

項目說明

防火門裁樣比對

協助建築/營造業者了解所使用之建築用防火門是否符合原測試通過之型式及同型式判定之規定,對防火門試樣進行裁樣比對。

收費標準

項目內容單位額度

基本費

1.案件審查、行政支出
2.報告撰寫及結果判定

25,000元/案

現場比對費

現場比對作業、交通費、保險費
10,000元/次/案場

實驗室場地租用費

於實驗室內執行比對作業15,000元/天

裁切費

委由實驗室人員執行裁切18,000元/案

1.案件之原型式試驗報告為本中心實驗室出具者,基本費以80%計收。
2.比對地點在南部(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市)、東部(宜蘭、花蓮、台東等縣市)或離島(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現場比對費以1.5倍計收。
3.以上金額均含稅;所列費用不含試體運送及裁樣後廢棄物清運費用。

現場比對之人天數計算原則

案場數量案件數人天數

1

1~31
4~62
  業務流程 Procedure

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

防火門裁樣比對

  業務聯絡人 Contacts
聯絡人電話傳真Email地址
吳秉融(同型式)03-3282982#32903-3282983yhw@tabc.org.tw333001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陳逸翰(裁樣比對)03-3282982#32303-3282983ehan@tabc.org.tw333001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資料下載
名稱檔案
同型式判定申請說明同型式判定申請說明
建築用防火門同型式判定申請書同型式判定申請說明
建築用防火門裁樣比對作業說明實驗室裁樣說明
建築用防火門裁樣比對申請書實驗室裁樣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