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維護公共安全方案」之推動,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建築研究所指導之下,於89年開始推動『建築物公共場所防火標章認證』,至今已核發298件(截至115.03.31),除協助政府維護公共安全外,另有助提昇國內防火安全意識。防火標章於92年便刊載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發行之「消費者手冊」及「消費新生活手冊」內,提供消費大眾最佳辨識管道。

| 業務名稱 | 聯絡人 | 分機 | |
| 防火標章 | 方副工程師 | 2510 | ben870208@tabc.org.tw |
| 防火標章 | 周副管理師 | 2515 | rita01349@tabc.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