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最新新聞 News

本中心溫室氣體查證機構(申請中)

  業務說明 Introduction

本中心申請成為溫室氣體查證機構,根據 ISO/IEC 17029 認證規範及環境部相關指引,公開提供下列資訊供外界查詢

  1. 認證標誌使用規範:受查證者在獲得查證聲明後,正確引用及使用本中心之名稱或認證標誌,內容必須完整傳達,不得僅節錄部分內容,以防誤導預期使用者。
  2. 公開資訊查詢:提供受查證者通過查證結果聲明書之核實管道,是否符合自願性認可之合理/有限保證等級。

  業務流程 Procedure

一、查證服務範圍

公開說明本中心辦理之確證與查證服務內容,包括適用之溫室氣體方案、查證範圍及相關國際標準(如 ISO 14064-1 自願性溫室氣體盤查方案等)。

二、查證作業程序

公開查證作業之相關規定與程序,包括:

  1. 受理申請及案件審查程序。
  2. 查證活動之規劃、執行、審查及決定程序。
  3. 查證聲明書之核發、維持、擴大、縮減、暫停及撤銷等管理程序。
  4. 查證作業流程圖,包含預約定活動、策略分析、風險評估、查證計畫、現場查證、技術審查及查證聲明書核發等作業流程。

三、抱怨、申訴及爭議處理程序

公開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抱怨、申訴或爭議案件之受理方式、處理程序、審查機制及回覆流程,確保案件均能獲得公平、公正及有效處理。

四、公正性與保密政策

公開本中心有關公正性、保密性及利益衝突管理政策,包括:

  1. 維持查證活動之獨立性及公正性。
  2. 利益衝突之辨識、評估及迴避機制。
  3. 查證資料及客戶資訊之保密管理措施。
  4. 公正性委員會之監督機制及管理原則。

五、查證收費標準

公開查證服務之收費原則、計價方式及相關費用說明,供申請單位辦理查證前參考。

六、溫室氣體查驗申請應檢附之文件

由申請組織填妥「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驗申請書」並簽署後向本查驗中心提出申請,申請組織必須檢附下列文件,做為驗證作業雙方協議依據。

  1. 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驗申請書  
  2.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若無工廠登記證明可免附)影本  
  4. 溫室氣體報告盤查報告(可為書面或其他格式)
  5. 溫室氣體盤查清冊(可為書面或其他格式)
  6. 溫室氣體程序書(可為書面或其他格式)
  業務聯絡人 Contacts
業務名稱聯絡人TEL分機Email
業務推廣傅先生02-866761112271esg@tabc.org.tw

  資料下載

本中心公告-ISO 14064-1溫室氣體查驗申請相關文件

1.查證業務說明 2.申請查證下載文件 

  1. VB-SH-012溫室氣體查證申請書
  2. VB-SH-002機關構申請查證權利與義務協議
  3. VB-SH-038溫室氣體查證收費作業標準及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