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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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新聞 News

  業務說明 Introduction

【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政策緣起】

政策緣起與法源依據

為落實國家「2050淨零排放」綠色轉型目標,積極推動本國再生能源發展,我國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全面啟動建築物屋頂創能計畫。

1. 法規強制規範:依據內政部與經濟部會銜發布之《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定,達一定規模(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時,起造人依法應設置一定容量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2. 務實考量限制:實務上,部分建築物受限於基地周邊地形、既有高樓陰影遮蔽、地理方位或氣候等環境因素,恐導致太陽光電設備之實質發電效益未達預期。

3. 配套機制誕生:為兼顧法規強制性與實務推動之合理性,經濟部依據上述標準授權,特別訂定《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申請評定作業要點》,正式催生「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機制。

4. 合法免設豁免:旨在透過科學化、數位化的發電量模擬評估,針對受光條件不佳之建築物進行客觀評定。凡經指定專業機構評定其每瓩全年發電量未達法定門檻者,即可依法免除強制設置義務,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應設置之義務容量與評定範圍基準

依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第 3 條規定,以新建建築物建築面積或建築物增建、改建時增加之建築面積或變更之屋頂面積為基準,每二十平方公尺應設置一瓩。

由於母法所定之義務裝置容量係以「建築面積」或「屋頂面積」為計算基礎,因此評定機構在執行日照檢討與光電鋪排模擬時,主要係以該建築物之屋頂平面作為核心的鋪排與日照效益評估範圍。若經全年度模擬後,其每瓩全年發電量未達該地區法定基準,並出具報告書者,方得依法免除設置義務。

受光條件不足門檻(每瓩全年發電量):
  • 北部地區(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縣市、苗栗、宜蘭、花蓮):未達 543 度
  • 東部地區(台東):未達 579 度
  • 中南部地區:未達 625 度
  業務流程 Procedure

辦理申請評定案件之程序:

本機構訂定受光不足評估作業程序,區分為「文件諮詢」及「評定作業」兩階段,經評定作業完成後,辦理「評定書製作」,評定結果確認後,本機構製作並核發評定書予申請人

申請步驟與應備文件:

建築物起造人如經初步評估屋頂受光條件不足,可檢具下列法定書件,向經濟部能源署指定之「評定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 評定申請書:載明本體建築物與其基地基本資訊。
  • 遮蔭物數據資料:標示周圍遮蔭物之高度、與本體建築物基地之相對距離及方位,並註明數據取得來源。
  • 土地清冊:本體建築物基地之土地登記清冊。
  • 立體模型電子檔:包含本體建築物與影響受光條件之周圍遮蔭物立體模型(電子檔格式須為 .3DS、.DAE 或 .PVC)。

    建築物及周邊遮蔭物三維模型電子檔應包含:

    1.本體建築物模型。
    2.周圍遮蔭物模型。
    3.電子檔格式符合.3ds, .dae或.pvc。
    4.遮蔭物資訊平面圖。
  • 約定書與切結書:檢附「申請評定權利義務約定書」及「申請評定資料切結書」。

允許補件情形

允許補件情形

退件情形:

退件情形

評定作業流程暨時程管制圖:

評定專業機構受理申請後,將依法定程序進行科學模擬審查,完整流程如下:

評定作業流程暨時程管制流程圖

1. 建立模型

依建築設計圖與基地環境資料建立三維模型, 包含屋頂構造、周邊遮蔽物與方位角設定, 作為後續受光與發電模擬之基礎。

2. 模擬結果分析

透過全年日照與發電模擬結果, 評估是否符合設置義務門檻, 並判定建築物是否屬受光條件不足。

3. 通用模組與變流器規格設定

採用標準化太陽光電模組與變流器參數, 以確保評定結果具一致性與客觀性。

4. 模擬方法與使用軟體

採用專業光電模擬工具與標準氣象資料, 進行逐時發電量推估與陰影分析。

5.可接受申請評定案件所引用之政府、私人資料或平台庫數據、建築物距離或高度量測方法

預定選用之通用太陽光電模組與變流器規格:

  • 本機構辦理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作業時,採用PVsyst專業模擬軟體作為太陽光電系統模擬分析工具,據以評估建築物是否符合受光條件不足。
  • 本機構系統模擬之標準設備:太陽光電模組規格採用TSEC TS60-BMH-445 H1、變流器規格採用PrimeVOLT PV-3000M-V
  • 依申請人檢附之申請文件,並結合政府公開圖資平台之空間資訊,進行審查與模擬分析,惟本機構認有必要時,得辦理現場勘查。
    選用軟體及設備規格說明
  • 現勘方式:

本機構辦理建原則上係依申請人提供之圖說資訊、申請文件或三維模型資料評定,評定作業主要係針對規劃設計內容進行分析,因此通常無須辦理現場勘查,惟下列情形發生時,本機構得視案件需要辦理現場勘查:

1.申請人提供之建築資料與公開圖資內容存在明顯差異。
2.周邊建築物、地形地貌或遮蔭物現況與圖資資料不符,且可能影響模擬結果。
3.評定疑義討論會議決議需進一步確認現場條件。
4.主管機關要求辦理現場勘查。

其他經本機構認定有實地確認必要之情形。

可接受申請評定案件引用之資料或數據來源:

  • 確保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案件之科學性、客觀性與公平性,特制定申請案件之引用資料與數據來源規範,申請人(起造人)提交之發電量模擬與地理遮蔭資料,均須符合以下規定來源。
  • 專責技術人員將利用下列數據圖資與現地街景進行交互比對,作為建設模型之參考,進行模擬軟體之設定。必要時得啟動現勘程序或通知限期補正。
中央機關圖資平台與地方政府圖資系統可參閱下方相關網站

其他第三方輔助來源:

Google Maps
Google Earth
Apple Maps
實際量測並輔以照片或紀錄佐證樓高推估(3.5 公尺 × 建築物樓層數)

評定相關費用收費金額上限訂價說明:

評定費用涵蓋專業模型建立與分析作業,同時評定流程亦涵蓋行政程序,申請評定費用為60,000元。

如欲申請再次評定之申請人,需繳交評定疑義討論會議辦理費用,申請再次評定費用為15,000元。

需補發評定機構報告之費用每一案件3,000元整。

於評定或補發流程中,需增加評定報告書每一本酌收500元整。

  業務聯絡人 Contacts
聯絡人分機受理申請信箱窗口
黃工程師7101huanghao@tabc.org.tw
林工程師7108weiyi1117@tabc.org.tw
  資料下載

申請文件自評表:

建築物受光條件不足評定申請文件自評表  範例下載

申請人檢附文件:

評定申請書(附件一)   範例下載 

本體建築物基地土地清冊 (範例下載)  

本體建築物及周圍遮蔭物三維模型電子檔(.3ds, .dae.pvc擇一

申請評定權利義務約定書(附件二) 範例下載

申請評定資料切結書(附件三)  範例下載 

預模擬成果資料(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