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之評定審查作業已於2010年1月1日起,改以指定評定專業機構方式辦理,採技術許可與核發標章之行政作業分階段方式處理,故需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及經內政部指定為綠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現已公告指定有「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出具之評定書,向內政部申請。評定書相關申請文件請點選「綠建築標章申請表單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