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貴公司函為經本部指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之聯絡處營業地址異動乙案,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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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建管字第1020811407號
速別:速件
附件:無

主旨:貴公司函為經本部指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之聯絡處營業地址異動乙案,同意備查。

說明: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