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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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2080086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建築物構造部份(非承重牆)耐火性能試驗
(二)建築物構造部份(屋頂)耐火試驗
(三)建築產品對防火測試的反應—不燃性試驗
(四)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2年2月5日起至104年4月18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