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02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申請須知

作者:people 於 2011年09月21日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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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台灣地區的既有建築物約佔全國建築物總量97%,普遍存在耗能、耗水,及環境不透水化、不符生態環境等問題,常造成能源之浪費。「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為藍本,針對具改善潛力既有建築物,進行耗能診斷服務與節能改造,同時導入建築能源管理系統、室內照明及外遮陽等改善,使建築物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並帶動我國相關節能產業之發展,俾達示範推廣之效益,爰特定本須知。

二.補助對象:
        中央政府機關暨所屬廳舍及國立大專院校。
 
三.執行方式:
        本計畫係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辦,委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並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籌組「建
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服務團(以下簡稱服務團),協助辦理改善工程之現勘、實測、評估,提
出改善建議及初步規劃設計等輔導工作,改善工程所需經費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全額補助。
 
四.補助單位選取原則:
        1. 對於智慧綠建築政策有宣導示範及教育作用者。
        2. 對於節能與CO2排放減量具有明顯效益者。
        3. 對於中央空調、照明、熱水設備等耗能系統具有明顯改善效益者。
        4. 考慮北、中、南地區與偏遠地區之平衡發展;另位處澎湖、綠島、小琉球及金門4個低碳島示範計
            畫之中央機關及國立大專院校優先列入。
        5. 使用單位改善需求高,且有高度配合意願及具工程發包與執行能力者。
        6. 位處宣導效益高、往來人員眾多之重要辦公場所或大型展覽空間。
        7. 未接受本計畫補助之單位優先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