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停止山坡地保育修法 勿讓原民在自己土地上流離失所(轉自2012/7/27新網)

作者:hillside 於 2012年07月28日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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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田秋堇及作家朱天衣今日再次聯合環團與原住民,針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召開記者會,堅決表達反對修正案通過的立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歐蜜‧偉浪表示,在目前未縝密思考狀況下即修法,將會讓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

立委田秋堇及作家朱天衣今日再次聯合環團與原住民針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召開記者會,堅決表達反對修正案通過的立場。(張渝萍攝影)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中規定,無論是私人或財團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或承租權,連續經營滿5年便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5月24日初審過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的修正草案,取消了滿5年的規定。歐蜜‧偉浪指出,修法同時沒有加強原民地遭非原住民使用的管制與罰則,將可能加速原民地的變相流失。

 原民地的使用現況是許多原住民透過設定質押土地所有權的形式,行買賣之實,讓非原住民取得土地使用權。而許多財團以高額抵押設定,讓原住民浪度土地所有權,取得土地之後便開始超限利用山坡保育地,出現各種名目的超級豪華農舍,破壞山林,危害水土保持。

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長茂表示,原住民對於法律相關知識薄弱,常會因為十幾二十萬將土地質押或當人頭,等到發現事情嚴重性之後已來不及。(張渝萍攝影)
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長茂表示,原住民對於法律相關知識薄弱,常會因為十幾二十萬將土地質押或當人頭,後來要拿回時,背後的質押已高達幾千萬,等到發現事情嚴重性之後已來不及;甚至有人因為被告知質押違法要罰款,在不懂法律的情況下,不知如何是好而為此上吊自殺。他質疑,難道提此修正案的立委鄭天財不知道原住民目前遇到的問題嗎?這些問題尚未解決之前就要通過是為什麼?

 林長茂同時也懷疑,此修正案通過是為財團牟利之用,因為目前桃園縣政府積極發展觀光,欲開發石門水庫集水區,但附近有非常多的原民保留地,且尚未取得。他說,他們規劃幾百公頃的商業區、遊樂區、旅館區,都非常清楚是大財團要進駐的,若桃園縣政府進行修法,取消第五條,很多原住民將會失去土地,因此他懇請提出原民委員應該要重新審視,不要容許財團奪取原民的土地。

 身為受害者的原民劉美玲表示,因為她家周圍的土地都被財團收購,因此在財團眼中她是釘子戶,以至於為了爭取自己的土地到現在還要打官司。此外,她也沉痛說,不管是溫泉、咖啡屋或民宿,很多原民在裡面做清潔工,但他們是那裏的土地所有人,看到這樣的情況她覺得很可悲。

律師林山佳補充,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以行政命令處理明顯違憲。(張渝萍攝影)
律師林三加補充,無論是憲法或原住民族基本法都有要求,有關原住民族保留地及土地相關規則,是以法律的位階來制定,而非行政命令。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是以行政命令來處理,因此是違憲的。

 立委田秋堇說,修正條文中明訂,抵繳遺產稅、贈與稅、或受行政執行、強制執行的保留地,得由原民會以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購買,而移轉的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加四成為基準。在這樣修正案下,不但無法遏止原住民土地的流失,不但無法遏止原住民土地的流失,也將惡化國家財政。因此在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為了保障原住民土地權益,強力反對修正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