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公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內政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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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指定本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物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0980802620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本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物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耐燃材料(建築室內裝修材料基材不燃性試驗、建築室內裝修材料表面耐燃性試驗)

(二)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

(三)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

(四)建築用防火固定窗耐火試驗

(五)建築物構造部份(承重牆)耐火試驗

(六)建築物構造部份(梁、版)耐火試驗

(七)建築物構造部份(柱)耐火試驗

(八)建築物構造部份(複合構件)耐火試驗

(九)建築物構造用防火被覆材料試驗部分

(十)建築物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試驗

(十一)建築物防火設備(灑水幕系統)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98年4月3日起至101年4月2日止。

 

附檔: 內政部公告-台內營字第0980802620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