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經濟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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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以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0號公告預告,請 查照。
經濟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
發文字號: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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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文
主旨:「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以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0號公告預告,請 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