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經濟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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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以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0號公告預告,請  查照。

經濟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

發文字號: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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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文


主旨:「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3條、第14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以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0號公告預告,請  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附檔: 經濟部函-經授標字第0982005035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