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訂定「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經濟部標檢局函

2645
次閱讀

主旨:訂定「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經標二字第0982001012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訂定「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   檢送「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總說明、逐點說明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二、   本局89年9月21日標檢(八九)二字第2000435號函所訂定之建築物裝修耐燃防焰建材實施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之項目、所需文件及型式判定原則表」停止適用。

 

附檔: 經濟部標檢局函-經標二字第0982001012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