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辦理「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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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內授國建管字第1130803052號

依據:

一、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4條第3項。

二、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申請要點。

公告事項:

一、委託防火認可項目:

(一)第一分組(裝修耐燃材料類)。

(二)第二分組(室內防火牆、防火外牆、防火樓板、防火門、防火窗、防火捲門、建築用防火電梯門、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材料類)。

(三)第三分組(建築物鋼骨被覆材、防火屋頂板、防火木質膠合構件(樑、柱)類)。

(四)第四分組(建築用門遮煙性能)。

二、防火認可項目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起至116年3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