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113年經濟部產發署委辦計畫 「造紙產業鏈低碳轉型計畫-竹材產業加工輔導」 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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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經濟部產發署委辦計畫
「造紙產業鏈低碳轉型計畫-竹材產業加工輔導」
技術輔導申請公告
一、技術輔導項目:
(一)高質(值)化產品開發輔導:媒合國產原物料產銷供應鏈,降低資源消耗,透過輔導工廠轉型服務,深耕臺灣竹材產業品牌效益,建立與它材產品之差異化,藉材料延伸應用,輔導竹製產品多元面向發展,輔導生產竹製品高質化產品。
二、廠商資格:
(一)依法登記之企業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二)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營業登記、公司(商業)執照、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擬參與技術輔導項目(三)之廠商,若為無自營工廠之品牌經營者,請提供代工廠工廠登記證。上述文件均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二)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技術輔導申請表。
四、申請辦法:
(一)自附件下載申請文件(「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技術輔導申請表)。
(二)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三)送件方式:
1.親送或郵寄。收件人: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3樓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收。
2.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造紙產業鏈低碳轉型計畫-竹材產業加工輔導」技術輔導」
(四)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3年6月15日至11月15日。
六、個案輔導經費: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30%。
七、詳細輔導內容請洽02-86676111#17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