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指定本中心增加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之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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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9年8月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145867號公告指定本中心增加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之業務範圍
內政部 公告
主旨:公告指定本中心增加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之業務範圍。
依據:依據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及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書專業機構指定要點第5點。
公告事項:
一、增加指定業務範圍:驗證下列項目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之評定:
(一)結構耐火性能。
(二)火災延燒防止性能。
二、指定有效期限:民國100年3月1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