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無限充電器」業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為應施檢驗商品,請相關業者有效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

作者:testing 於 2021年12月23日 11:18:07
1447
次閱讀

有關「無限充電器」業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為應施檢驗商品,請相關業者應確實控管其商品品質,有效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