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作者:gbm 於 2020年12月14日 17: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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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主旨: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指農產品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過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並經驗證機構驗證合格,具公開、可追溯之產製紀錄,確保農產品品質及安全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