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標檢局公告109年度商品驗證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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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標檢局公告109年度商品驗證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
依據:
一、商品檢驗法第4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
公告事項: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項目與委託期間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二、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
三、執行業務項目:建築用防火門商品驗證業務,包括商品驗證登錄案件之受
理、審查、證書之核(換)發、驗證商品之監督及相關管理事項。
四、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