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4項新申請指定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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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函
受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建研安字第099000196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附件二
主旨:有關本所防火實驗中心4項新申請指定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案,業奉內政部指定公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公告指定之新項目共計4項:
(一)建築物構造部分(非承重牆)耐火性能實驗
(二)建築物構造部分(屋頂)耐火實驗
(三)建築產品對防火測試的反應-不燃性試驗
(四)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
二、本所防火實驗中心併前開新指定4項,累計已有15
項,此外,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
或符合CNS、ASTM等標準之檢測項目合計共62項
(詳弣件),如有測試或研發產品之需,請洽本所防
火實驗中心或上網址firelab.abri.gov.tw 瀏覽相關試驗
申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