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公告即日起有關以UL1479試驗法出具之試驗報告或登錄資料辦理貫穿部阻火系統試驗項目性能評定,應先申請本中心技術諮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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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即日起有關以UL1479試驗法出具之試驗報告或登錄資料辦理貫穿部阻火系統試驗項目性能評定,應先申請本中心技術諮詢,請查照。
主旨:公告即日起有關以UL1479試驗法出具之試驗報告或登錄資料辦理貫穿部阻火系統試 驗項目性能評定,應先申請本中心技術諮詢,請查照。
依據:內政部106年4月18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052251號函說明四,略以「…宜由性能規 格評定機構先請申請單位辦理技術諮詢,經該評定機構召開技術諮詢審查會議後,依會議內容辦理…。」
說明:
一、有關以UL1479試驗法申請本中心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評定時,即日起應先技術諮詢,並請依有關決議辦理以為性能評定之佐證依據。
二、前揭技術諮詢倘有完成指示性試驗並據以評定者,得依內政部營建署92年9月18日(營署建管字第0922914497號)函會議紀錄結論(二)給予評定書有效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