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函-公告指定本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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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40808418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本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耐燃材料類(基材不燃性試驗)。

(二)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

(三)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

(四)建築用防火固定窗耐火試驗。

(五)建築物構造部份(承重牆)耐火試驗。

(六)建築物構造部份(梁、板)耐火試驗。

(七)建築物構造部份(柱)耐火試驗。

(八)建築物構造部份(複合構件)耐火試驗。

(九)建築物構造用防火被覆材耐火試驗。

(十)建築物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試驗。

(十一)建築物防火設備(撒水幕系統)試驗。

(十二)建築物構造部份(非承重牆)耐火性能試驗。

(十三)建築物構造部份(屋頂)耐火試驗。

(十四)建築產品對防火測試的反應-不燃性試驗。

(十五)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