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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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30809035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