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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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30809035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