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臺灣建築學會:『建築物室內設計』學術科班、術科班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班,開始報名囉!

作者:gb 於 2014年03月18日 17: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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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自我,提昇工作競爭力      
考取證照,未來多一份保障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3年底開始辦理建築物室內設計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考試,考試及格並經21小時培訓可取得室內設計或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人員證照。目前台北市凡是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辦理室內裝修工程,均需要此項證照。
二、報考資格:
       1.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2.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職類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3.或從事申請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等。或其他如簡章乙級報檢資格。
三、職類名稱: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第二梯次)報名:103.05.06--05.15       學科測試日期:103.07.20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第三梯次)報名:103.09.02--09.11 學科測試日期:103.11.09
四、錄取標準:學術科各60分及格即可取得證照。

 

 一、主辦單位:臺灣建築學會

二、開班種類及上課日期  

 
『建築物室內設計』
學術科講習班
『建築物室內設計』
術科加強班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學術科講習班
適合對象
只要有報考資格者均可。
學科已通過.術科尚未通過,或將報名本年度考試者。
只要有報考資格者均可。
上課日期
預定103年4月20日,滿30人開班。
預定103年7月27日,滿20人開班。
預定103年8月17日,滿30人開班。
上課時間
每週日上午9 至下午6時(8小時),上課共84小時
每週日9時至18時(8小時),上課10次80小時。
每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上課10次整天,1次半天,共84小時。
課程內容
 
 
 
 
 
‧室內裝修設計施工相關法規/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消防法/勞工安全衛生法
‧裝修工程施工與注意事項/泥作/木作/塗裝/窗簾/金屬/壁布/地毯/玻璃
‧水電、消防設備之施工要領與注意事項
‧室內裝修施工圖繪製/平面圖/天花平面圖/剖立面圖 
‧室內透視表現與圖面安排
‧大樣圖繪製/相關工法及材料估算方法介紹與演練 
‧室內設計概念/原理介紹/技法介紹
‧室內設備圖說/概念介紹/配置原則
‧室內裝修設計施工圖繪製/平面圖/天花平面圖/剖立面圖 
‧室內透視表現/類型介紹/1點透視/2點透視/表現技法
‧大樣圖繪製/裝修工法介紹/材料使用特性/圖面表達
‧估價表單製作/材料估價計算原則/估價演練 
室內裝修設計施工圖說之判讀
室內裝修設計施工相關法規(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消防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室裝申辦程序)
室內裝修現場的丈量及放樣作業
各項室內裝修相關施工工程(泥作工程、木作工程、金屬工程、塗裝工程、玻璃及壓克力安裝作業、壁布壁紙窗簾地毯施工、輕隔間及天花板工程、水電工程、空調工程)
各項室內裝修相關施工工程之施工機具作業
裝修工程估算與估價表單編製、裝修工程表格之填寫等各項裝修工程管理
施工場所安全防護、工作架等相關安全維護作業及工地安全衛生

備註:若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本會有權決定延期或不開班。
三、學費:新台幣15,000元,在校學生及建築學會在會會員優惠1,000元
   團報再優惠: 2人同時報名,每人優惠 500元,3人同時報名,每人優惠1,000元
四、上課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捷運文湖線 萬芳醫院站
五、本會網站 http://www.architw.org.tw 可下載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報名。
傳真:02-2739-6917,電話:02-2735-0338#11

說明:

一、現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3條已公告,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室內設計與室內裝修)直接簽證,      而不用像以往需經由建築師設計簽證,故此張證照將大有可為(權利將擴大)
二、104年1月1日起學科成績保留取消,但已取得學科成績保留者,自下年度起保留三年
(註:103年學科考試通過,可保留三年,請保握最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