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中華民國91年11月1日起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為內政部營建署公告指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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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91年10月29日內政部公告台內營字第0910081026號函

公告事項:
 

一.性能規格評定項目:
1.第一分組:耐燃材料及防火漆類
2.第二分組:防火門,窗及防火牆類
3.第三分組:建築物鋼骨結構被覆材及其他類
4.防火閘門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