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 公告-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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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90812977號

 

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耐燃材料類(基材不燃試驗)。
   (二)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
   (三)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
   (四)建築用防火固定窗耐火試驗。
   (五)建築物構造部分(承重牆)耐火試驗。
   (六)建築物構造部分(梁、板)耐火試驗。
   (七)建築物構造部分(柱)耐火試驗。
   (八)建築物構造部分(複合構件)耐火試驗。
   (九)建築物構造用防火被覆材料耐火試驗。
   (十)建築物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試驗。
   (十一)建築物防火設備(撒水幕系統)試驗。
   (十二)建築物構造部分(非承重牆)耐火性能試驗。
   (十三)建築物構造部分(屋頂)耐火試驗。
   (十四)建築產品對防火測試的反應―不燃性試驗。
   (十五)建築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
   (十六)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30日起至114年9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