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書函--「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2點規定修正

作者:firesafety 於 2010年03月10日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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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臺內營字第09808114621號
速件: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2點、「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3點、「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申請要點」部份規定,業經本部於98年12月23日以台內營字第098081146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