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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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新聞 News

  業務說明 Introduction

本實驗室名稱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材料實驗室(以下簡稱本實驗室)創立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以實施建築物防火材料與構件之檢測為主要目的,落實現行相關建築法規有關防火規定及建築材料「使用性能檢測」與品質驗證。

試驗項目

項目測試方法
建築用防火門CNS 11227-1 A3223-1(105.11.10)
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部:門及捲門組件
建築用防火牆CNS 12514-1 A3305-1(103.11)
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第1部:一般要求事項
CNS 12514-8 A3305-8(103.11)
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第8部:非承重垂直區劃構件特定要求
建築用防火捲門CNS 11227-1 A3223-1(105.11.10)
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部:門及捲門組件
建築用防火固定窗CNS 14815 A3397(103.11)
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鑲嵌玻璃構件
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CNS 15038 A3403(99.11.18)
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法
  業務流程 Procedure

收費標準

新台幣
防火門試驗CNS 11227-1『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部:門及捲門組件』
3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2號
收費項目型式試驗指示性試驗性能驗證試驗
測試費用(元/次)13萬7.5萬9萬

測試費用(元/次)
【橫拉門附推開門及逃生門測試樣品】

15萬9.5萬11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萬1萬1萬
4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測試費用(元/次)20萬13萬14萬
測試費用(元/次)
【橫拉門附推開門及逃生門測試樣品】
22萬15萬16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5萬1.5萬1.5萬
試體查驗費(元/組)單扇門1.4萬/
雙扇門2.5萬
單扇門1.4萬/
雙扇門2.5萬
單扇門1.4萬/
雙扇門2.5萬
增加耐火試驗時數
第2小時/第3小時(元/次)
2萬/4.2萬2萬/4.2萬2萬/4.2萬
增設輻射熱通量計(元/支)1萬1萬1萬
試驗報告書(元/份)
(免費提供2份)
1,000不提供1,000

防火牆試驗CNS 12514-1 & CNS 12514-8『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
3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2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    13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 1萬
4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20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5萬
增加耐火試驗時數
第2小時/第3小時(元/次)
2萬/4.2萬
增設輻射熱通量計(元/支)1萬
試驗報告書(元/份)
(免費提供2份)
1,000

防火捲門試驗CNS 11227-1『耐火性能試驗法-第1部:門及捲門組件』
3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2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
【阻熱型測試樣品】
13萬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
【非阻熱型測試樣品】
17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萬
4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
【阻熱型測試樣品】
21萬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
【非阻熱型測試樣品】
25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5萬
試體查驗費(元/組)純捲門8,000
捲門附設彈射門16,000
增加耐火試驗時數
第2小時/第3小時(元/次) 
2萬/4.2萬
增設輻射熱通量計(元/支)1萬
試驗報告書(元/份)
(免費提供2份)
1,000

防火固定窗試驗CNS 14815『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鑲嵌玻璃構件』
3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52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13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萬
4米垂直爐測試場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20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5萬
增加耐火試驗時數
第2小時/第3小時(元/次)
2萬/4.2萬
試體查驗費(元/組)8,000
 增設輻射熱通量計(元/支)1萬
試驗報告書(元/份)
(免費提供2份)
1,000

遮煙門試驗CNS 15038『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法』
型式測試費用(元/次)9萬
測試框出租費用(元/個)1萬
試體查驗費(元/組)單扇門1.4萬
雙扇門2.5萬
試驗報告書(元/份)
(免費提供2份)
1,000

※大量委託試驗服務費,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同一試驗服務項目,於申請時同時委託五次以上者:

(一)五次至九次,按每次測試費用之90%計收。(不含測試框出租費、試體查驗費、加時費等其他項目。)

(二)十次以上,按每次測試費用之85%計收。(不含測試框出租費、試體查驗費、加時費等其他項目。)

二、若中途解約,除已測試案件應補足與原費額之差額外,未測試案件需支付20%之行政作業費。

  業務聯絡人 Contacts
業務名稱聯絡人電話傳真Email地址
防火遮煙檢測陳逸翰03-3282982#32303-3282983ehan@tabc.org.tw333001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388號
  資料下載
名稱檔案
委託試驗申請手冊委託試驗申請手冊
出廠證明資料說明委託試驗申請手冊
技術文件範本委託試驗申請手冊
技術文件空白表格委託試驗申請手冊
委託試驗申請書委託試驗申請書
委託試驗申請書範例委託試驗申請書
委託試驗收費標準委託試驗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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