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公告-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物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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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10803449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指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為建築物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耐燃材料(建築室內裝修材料基材不燃性試驗、建築室內裝修材料表面耐燃性試驗)

(二)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

(三)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

(四)建築用防火固定窗耐火試驗

(五)建築物構造部份(承重牆)耐火試驗

(六)建築物構造部份(梁、版)耐火試驗

(七)建築物構造部份(柱)耐火試驗

(八)建築物構造部份(複合構件)耐火試驗

(九)建築物構造用防火被覆材料試驗部分

(十)建築物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試驗

(十一)建築物防火設備(灑水幕系統)試驗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101年4月19日起至104年4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