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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fo 於 2021年07月05日 15:34:13 (878 次閱讀)

為提升耐震標章審查一致性,本中心提供『耐震標章執行重點彙整表』參考(詳文件下載-相關參考資料)。


作者 info 於 2021年07月05日 15:30:44 (724 次閱讀)

為提升耐震標章審查一致性,本中心提供『耐震標章執行重點彙整表』參考(詳文件下載-相關參考資料)。


作者 admin 於 2013年08月29日 12:11:06 (16663 次閱讀)

.itemInfo{display:none;} 一、定義 Q1:何謂耐震標章(定義)?
A1:台灣位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因此台灣地區發生地震的頻率頻繁,除因天災屬不可抗力因素外,便屬「施工品質瑕疵」為地震造成人民生命及財產嚴重傷亡之主要原因;「施工品質瑕疵」乃指建築物或之品質不符合設計圖說、施工規範的要求或標準,以致建築物受外力作用時,在未達其設計強度下,便遭致破壞毀損。我國建築法規中,就建築施工品質的確保,原則上係設計由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之「自主檢查制度」、監造人之「監造制度」及行政機關之「施工勘驗制度」等三道防線所構成,此三道防線各有其功能,且彼此間各具互補角色,缺一不可,而在建築實務方面,行政機關基於人力不足、權責相符、或尊重專業等因素考量下,採行所謂「行政」與「技術」分離之作法,將其實質勘驗的權限回歸給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惟在監造或專業工程人員等制度未完善及健全前,建築施工品質之確保便有賴一以公正客觀第三者(Third Party)之立場針對設計與施工品質進行一系列的察證,旨在協助業主、監造人、承造人、主任技師、工地主任及監工人員建造品質優良的建築物,也協助消費大眾購買耐震安全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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