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經標二字第0982001012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訂定「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檢送「耐燃建材辦理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作業規定」、總說明、逐點說明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二、本局89年9月21日標檢(八九二字第2000435號函所訂定之建築物裝修耐燃防焰建材實施商品驗證登錄「型式試驗之項目、所需文件及型式判定原則表」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