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 <內政部公告>公告指定"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材料實驗室"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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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台內營字第09200920091274號公告。
2.試驗項目如下:
(一)建築用防火牆。
(二)建築用防火門。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92年12月31日起至95年12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