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有關本中心於96年2月5日(星期一)召開96年度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第1次(第一、二、三、四、五分組)聯席會會議紀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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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案:有關提升申請單位通過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後之追蹤查驗作業案。
決議:
本委員會於95年12月13日(星期三)召開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第一、二、三分組委員聯席會之決議對於通過認可三年內,申請之產品都無任何銷售或施工實績者,建議不同意展延之原案,依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申請要點,第八條規定:試驗報告書……。其申請認可延續者已依規定辦理追蹤查驗……。續依上述之規定仍以維持原案方式不同意展延之決議。
(二)第2案:有關變更性能規格評定書內容中評定對象資料:主要材料或構件之描述寫法。
決議:
同意性能規格評定書內容中評定對象資料中之主要材料或構件之描述方式,依個別材料之特性改變為品質應使用符合CNS○○○○規格以上或品質應使用符合CNS○○○○規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