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內政部 公告 公告指定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2248
次閱讀

主旨:公告指定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
依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6點。
公告事項:
一、試驗項目
(一)建築用防火牆
(二)建築用防火門
二、指定有效期限:自中華民國96年2月2日起至99年2月1日止。三、於該中心辦理試驗之案件不得於該中心辦理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