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綠建築標章」評定業務,有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最後收件截止時間訂於100年2月1日中午12時止

作者:gb 於 2011年01月24日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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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築中心環境控制部公告:

為維護申請單位權益,本中心辦理「綠建築標章」評定業務,有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最後收件截止時間訂於100年2月1日中午12時止,100年2月2日至2月7日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時間不計入案件評定時間,如有對申請單位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