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轉知)內政部函-有關防火構造建築物五層以下供D-3或D-4類教室用途使用之昇降機鄰接戶外走廊,是否仍得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9條之2規定辦理1案,復請查照。

作者:firesafety 於 2019年10月30日 10:26:38
1701
次閱讀

內政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1818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防火構造建築物五層以下供D-3或D-4類教室用途使用之昇降機鄰接戶外走廊,是否仍得免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9條之2規定辦理1案,復請查照。

 

說明: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