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災):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公告-公告本中心辦理第三分組「防火屋頂板」性能規格評定原則,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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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中建安字第108206144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中心辦理第三分組「防火屋頂板」性能規格評定原則,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據:依本中心108年2月26日召開之「108年度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評定第三分組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並經內政部營建署108年7月16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140894號函備查在案。

公告事項:

一、有關屋頂板後續評定時所提出之試驗報告建議試體長向兩端滾支承之設置:

(一)試體不需輔助構件組裝時:試體兩端應直接置於黑鐵圓棒滾支承進行測試。

(二)試體需輔助構件組裝時:應利用200mm x 9mm之鋼板輔助固定,再將試體之鋼板置於黑鐵圓棒滾支承進行測試。

二、有關防火屋頂版試體長向固定座之設置,以將固定座之標準跨距置於長向中央位置,再向兩側延伸佈設為原則,將不足標準跨距置部份,分別平均於兩側收邊。

三、有關「防火屋頂板」評定之申請案應檢具之試驗報告書,請就公告事項一、二詳加載明,倘為持未符本公告事項要求之原試驗報告書申請延續評定者,得檢具補充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