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
承辦業務
|
新聞訊息
|
研討會
|
網站地圖
進階搜索
會員登錄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忘記密碼?
|
帳號註冊!
目前位於:TABC台灣建築中心 >> 新聞訊息 >> 安全防災部 >> 內政部書函--「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2點規定修正
安全防災部
: 內政部書函--「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2點規定修正
作者
firesafety
於 2010年03月10日 02:20:00
(
272 次閱讀
)
內政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臺內營字第09808114621號
速件: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主旨
主旨:「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申請認可要點」第2點、「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第3點、「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申請要點」部份規定,業經本部於98年12月23日以台內營字第098081146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
附件:
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808114621號.pdf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0F之1 電話:(02)8667-6398
Copyright 2009 TAIWAN ARCHITECTURE & BUILDING CENTER.
DESIG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XOOPS
PROJECT.